四、主要内容 《判定标准》共十条,兼顾了全面性和可操作性。 1.第一条、第二条明确了目的依据和适用范围,本判定标准适用于判定铁路交通重大事故隐患。 2.第三条根据铁路运输安全的具体特点,明确了铁路交通重大事故隐患分为5个方面,分别是铁路主要行车设备设施、铁路运输生产、铁路沿线环境、安全管理和灾害防范及应急处置。 3.第四条至第八条针对上述5个方面,细化了37种构成重大事故隐患的具体情形,其中主要行车设备设施方面7种、铁路运输生产方面13种、铁路沿线环境方面11种、安全管理方面3种、灾害防范及应急处置方面3种。 4.第九条为兜底条款,为避免遗漏,同时考虑到各地区、各企业实际,明确了除以上列明的情形外,对其他可能导致铁路交通重特大事故的隐患,由铁路单位依据国家和铁路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等进行判定。 5.第十条明确了文件生效实施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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