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住:“要道还道”是非集中区调车作业中防止进路错误的关键制度。原则是:要道由近及远,还道由远及近。
单机或牵引运行时,由司机鸣笛(两短一长声)向扳道员要道。扳道员确认进路准备妥当后,先显示股道号码信号,再显示道岔开通信号作为还道。推进车辆运行时,由车列前端的调车人员以手信号或口笛要道。扳道员按同样方式还道。
一个进路有两名及以上扳道员时,扳道员之间的要道还道顺序:机车或车列从里向外运行时,从里向外逐个要道,由外向里逐名还道;从外向里运行时,从外向里逐个要道,由里向外逐名还道。每名扳道员须确认前方进路开通正确后,才向邻近扳道员或调车人员显示信号。
连续溜放或解散车辆时,第一钩必须执行要道还道制度(集中联锁设备除外),从第二钩起按调车作业通知单要求扳动道岔。未经要道还道或信号不清,严禁动车。扳道员之间的具体联系办法在《站细》内规定。
来源:《连结员业务技能理论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