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不能发售。根据《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和《客规》,旅客车票的起码里程中,卧铺票为400千米,特殊区段另有规定者除外。也就是说,旅客的实际乘车里程不足400公里时,正常情况下不能单独购买卧铺票。如果硬要为短途旅客发售卧铺,不仅违反规章,还可能造成长途旅客无铺可买,浪费运能。
但也有几种特殊情况可以变通。
第一,预留铺位的短途利用。发站给中途站预留了铺位,旅客的到站恰好是预留站或预留站以近的车站时,可利用该铺位发售到最远至预留站的卧铺票。这种情况下短途旅客买卧铺是允许的。
第二,列车开车后的余铺发售。列车开车后1小时,卧铺仍无人使用时,列车长可将该卧铺另行出售。这时候如果有短途旅客需要卧铺,列车长可以按规定出售并补收卧铺票价,不受里程限制。但注意,原持票旅客后来再来卧铺时,列车长应尽量安排同等席别的其他铺位;没有空位时,编制客运记录交旅客,由到站退还卧铺票价,核收退票费。
第三,短途卧铺优惠。个别线路或车次在客流淡季推行短途卧铺优惠,由铁道部或路局统一发布公告。车站接到通知后,会在营业场所将具体车次、优惠区段及优惠票价等信息进行公告。售票员按公告执行即可。
短途旅客坚持要买卧铺怎么办?售票员应耐心解释规章,建议旅客购买坐席票。如果旅客确实因身体原因需要卧铺但里程不足400公里,可引导其至值班站长处说明情况,由值班站长根据现场运能决定是否特批。但一般情况不能违规出票,避免后续纠纷。
需要注意,即使里程超过400公里,卧铺票的到站、座别也必须与客票的到站、座别相同,不能单独购买卧铺票而不买客票。持通票的旅客,卧铺票只发售到中转站。
另有一类特殊情况:购买卧铺票的旅客要求在中途站开始乘车。售票员须在客票背面签注某站上车,加盖站名戳,并在“中途预留卧铺通知单”上注明,以便通知列车预留。这种情况不属于“短途买卧铺”,而是全程卧铺旅客从中间站上车,铺位从该站起算。
最后,严禁违规发售短途卧铺票谋取私利。以票谋私金额300元以上不足500元,即构成服务质量严重不良反映。铁路职工倒卖车票或与其他人员勾结倒卖车票,依法从重处罚。售票员要守住底线。
依据:《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第十五条、第三十四条;《铁路旅客运输规程》车票起码里程规定;《铁道部运输局关于短途卧铺票价优惠办法的通知》;《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第三节“售票与购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倒卖车票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