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线路运行速度快、制动距离长,作业人员下道避车必须严格执行《高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任何麻痹大意都可能酿成严重后果。
基本规定:天窗点内作业时,必须确认两端防护已设好、调度已下达封锁命令,方可上道。作业过程中,防护员应随时与驻站联络员保持通信联系,复诵列车运行信息。一旦接到列车接近通知(包括邻线列车),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携带工机具撤至安全地点。安全地点是指路肩以外、距离外侧钢轨头部外侧不少于3米处。无路肩地段应撤至桥隧避车台或提前确定的避难点。
双线区段避车要点:当本线已封锁但邻线有列车通过时,作业人员必须下道避车,严禁在邻线列车通过时继续作业。工具材料不得放置在邻线一侧轨枕或道床上,防止被列车刮碰或气流带起。人员应面向来车方向站立,便于观察列车运行状态,防止抛掷物、篷布绳索等伤人。避车时不得在两线间停留或跨越线路。使用的小型机具(如捣固机、扳手等)必须同时撤出限界,放置稳固,防止被列车风吸倒。
特殊地段避车:隧道内作业时,应利用避车洞避车,人员进入避车洞后工具不得伸出洞外。隧道长度大于1000米时,应每隔500米设置一处避车洞。桥梁上作业时,应利用避车台或步行板上的指定避车区,避车台宽度不小于1米,长度不小于2米,并设有牢固栏杆。严禁在桥梁栏杆外侧或梁缝处避车。长大坡道地段避车时,应选择坡度较缓处,防止滑倒。
夜间及恶劣天气避车:夜间作业必须穿着反光防护服,携带照明灯具,避车时不得关闭头灯,便于司机辨认。遇大雾、暴风雨雪等能见度低于200米时,应停止线上作业,确需作业的必须增设中间防护员,加密联络频次,每3分钟联系一次。避车时所有人员必须站在易于瞭望的位置,不得躲在机具背后或低洼处。
作业负责人职责:作业前必须向全体人员交底,明确避车信号(防护员吹哨或对讲机指令)和避车位置。作业中每半小时核对一次时间,掌握列车运行图动态。作业完毕清点人数,确认所有人均已下道后,方可撤除防护并销记。违反避车规定的,按严重违章论处,造成后果的依法追责。
来源:依据《高铁线路工培训教材》第六章“线路作业安全规定”及《高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