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护信号是保证天窗内作业及应急抢修时人身和行车安全的关键措施。按《高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常用防护信号包括停车信号、减速信号和慢行信号。停车信号为红色信号旗或红色灯光,设置在故障地点两端,距离根据线路最高允许速度确定:时速160公里及以下为800米,160至200公里为1400米,200公里以上为2000米。减速信号为黄色信号旗或黄色灯光,设置在需要列车减速通过的地段两端,位置同停车信号距离。慢行信号为绿色信号旗下压数次,设置在慢行地段前端,同时应配合减速地点标使用。
作业前,现场防护员必须与驻站联络员建立通讯联系,确认天窗已封锁、无列车接近后方可上道。防护设置顺序:先设置远端停车信号(响墩或信号旗),再设置近端作业标,作业标距施工地点两端500至1000米。响墩应放置在钢轨顶面上,每组3个,间距10至15米,最外端响墩距故障地点不小于防护距离。双线区段作业时,邻线也需按规定设置防护信号,作业人员不得侵入邻线限界。
作业中,防护员须站在瞭望条件良好的地点,随时注意列车动态,保持通讯畅通。遇通讯中断或来车方向不明时,应立即发出警报并组织人员下道。作业完毕后,施工负责人须确认所有人员、机具已撤至安全地点,防护信号全部撤除,方可销记开通线路。防护信号设置不当或未设防护严禁作业,违者按严重违章处理。
来源:依据《高铁线路工培训教材》第六章“防护信号的设置与使用”及《高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