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要点:只有特定安全等级及职务的人员有权单独巡视,其他人必须在监护人陪同下进行。
根据《高速铁路牵引变电所安全工作规则》第二十九条,有权单独巡视高压设备的人员包括:
- 牵引变电所值守人员(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
- 牵引变电所工长
- 安全等级不低于四级的检修人员、技术人员和主管领导干部
其他人员(如安全等级二级及以下的检修工、新职人员、外单位作业人员)无权单独巡视,必须在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监护人员陪同下进入高压设备区。
巡视前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值守人员巡视时,要事先通知供电调度或另一值守人员;其他人巡视时须经值守人员同意。巡视过程中不得进行任何其他工作,禁止移开或越过高压设备防护栅,并与带电部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遇有雷、雨天气必须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要穿绝缘靴、戴安全帽,并不得靠近避雷针和避雷器。
单独巡视资格每年须经安全考试复审,资格不符时立即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