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条件: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或父母不住在一起,且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亲假。具体天数:探望配偶每年一次,假期30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年一次20天,或两年一次45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四年一次20天。上述天数不含路程假,单位另给往返途中实际所需天数。
申请流程:提前15天向车间提交书面申请,附上配偶或父母居住地证明(如户口本、居住证)。车间批准后报劳卫部门备案。探亲假期间工资按正常标准发放,不扣绩效。路费报销方面,火车硬座或高铁二等座以下全额报销,轮船三等舱以下报销,每年一次。
特别提醒:探亲假不包括探望公婆或岳父母,法律上不认可。如果父母和配偶在同一地居住,每年只能选择探望其中一方。实习期、见习期、试用期职工不享受探亲假。单位因生产需要不能批准假期时,应安排补休或支付未休探亲假的工资补偿,标准为本人日工资的300%。
最后总结:满一年且分居两地的可申请。配偶30天,未婚父母20天,已婚父母四年一次20天,外加路程假。提前申请留票据,路费能报销,工资不打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