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看一个真实案例。2025年3月,兰州铁路局嘉峪关机务段一名工作27年的职工正常休了15天年假,次月工资从6567元降至4789元,少了近1800元。单位解释底薪足额发放,扣除的是安全绩效工资和考核绩效等,理由是“未到岗无法产生绩效,符合多劳多得”。该职工反映此情况已连续多年,且不止他一人遭遇。
那么休年假扣绩效到底合不合法?关键看绩效属于“固定绩效”还是“浮动绩效”。若绩效属于固定工资组成部分(如岗位绩效中的固定部分),则年假期间不得扣除,需按正常标准支付。若为浮动绩效(如安全绩效、考核激励等与出勤严格挂钩的部分),扣减需满足条件:扣除后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且单位有明确合法的制度依据。
特别提醒铁路职工:注意查看工资条,明确绩效构成。如果发现休年假后安全绩效、考核绩效等大额项目异常降低,且单位无法出示书面政策依据,可先与车间或劳卫部门沟通,要求其出示正式文件。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总结:固定绩效不可扣,浮动绩效有条件扣。关键看制度依据是否合法、扣后是否低于最低工资。日常保留工资条和休假审批表,遇到异常及时维权,不要因为“大家都这样”就放弃追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