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车启动时启动机转动无力,或升弓时受电弓动作缓慢,显示屏亮度不足甚至黑屏,说明蓄电池亏电。蓄电池亏电后无法提供足够的控制电压,严重时全车无电。
第一步:确认亏电程度。用万用表测量蓄电池组端电压。内燃机车正常应不低于96V(DF系列)或110V(和谐型内燃),电力机车正常应不低于88V(一节蓄电池)或110V(整组)。电压低于75V属于严重亏电,升弓或启机基本无望。
第二步:有条件的优先外接充电。使用专用外接充电机,输出电压与机车蓄电池电压匹配(110V)。将充电机正负极与蓄电池组正负极正确连接(先正后负),设置恒压限流模式,充电电流不超过0.2C10。充电过程中每半小时检查一次电池温度和电压。待电压回升至可启机或升弓的数值(内燃机车90V以上,电力机车88V以上),停止充电,拆除充电机(先负后正),转入机车自行充电。
第三步:无外接充电机时,采用借电启动(内燃机车)。用粗电缆线将另一台机车的蓄电池与本机车蓄电池并联连接。连接时两车蓄电池电压等级相同(均为110V),先接正极后接负极,确保极性正确,严禁反接。启动本机车柴油机后,立即拆除借电电缆,让本车充电发电机自行充电。
第四步:电力机车亏电无法升弓,可申请相邻机车通过重联线供电。将重联开关置于“重联”位,由有电机车提供110V控制电源,待本车升弓合主断后,断开重联,本车辅助电源系统开始为蓄电池充电。
第五步:严禁在亏电状态下反复启动柴油机或升弓。每次启动间隔不少于30秒,连续启动不超过3次,防止蓄电池极板硫化或炸裂。
第六步:亏电处理完毕后,运行中密切监视控制电压表,确保充电机工作正常。回段后对蓄电池组进行全面检查:电解液液面是否低于极板,单节电池电压是否均衡,连接线有无松动腐蚀。必要时更换失效单节或整组蓄电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