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铁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及《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相关规定,需供电调度下令操作的断路器和隔离开关,遇紧急情况(如危及人身、设备安全或火灾等)时,值班人员可先行断开,但事后必须立即报告供电调度员,并做好记录。具体报告对象为供电调度员(简称调度),而非其他人员。此规定旨在兼顾紧急处置的及时性与调度统一指挥原则,确保电网运行安全可控。
值班人员先行断开后,应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快向供电调度汇报断开原因、设备状态及现场情况,并根据调度指令进行后续恢复操作。若涉及行车设备,还应通知车站值班员。该条款适用于牵引供电、电力配电等需调度许可的作业场景。操作时须遵循“先断开、后报告、再核实”的流程,严禁隐瞒或延迟报告。
需注意,上述内容基于现行《铁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铁总运〔2015〕201号)及《高速铁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铁总运〔2015〕200号)中的相关规定,具体条款可能因铁路局细化措施略有差异,现场作业应以本单位发布的现行有效规章为准。历史规程(如旧《铁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等)仅作背景参考,不作为现场执行依据。
参考资料:
1. 《《铁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铁总运〔2015〕201号)》
2.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普速铁路部分)》
3. 《《高速铁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铁总运〔2015〕200号)》
知识来源:铁道职培APP已审核知识库(KB-QA-2E326D16)。
说明:本文仅供学习参考;涉及规章、技术参数和现场作业要求时,以现行有效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