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9日,广州工务段发生一起机车碾压施工工具事故。经查,该事故中工长在未申请“天窗”的情况下,擅自组织人员进行钻孔作业。铁路营业线施工必须严格执行“天窗”修制度,即只有在规定的“天窗”时间内,方可进行影响行车设备稳定和使用的作业。未申请“天窗”而进行作业属于严重违章行为,直接危及行车安全。
事故具体经过为:当日,广州工务段某工区在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要点手续、未申请“天窗”的情况下,工长带领职工在京广线某区间进行钢轨钻孔作业。作业过程中,钻机等工具放置在钢轨旁,未及时撤出限界。此时,一列货物列车通过,机车碾压到施工工具,造成工具损坏,并险些酿成重大行车事故。
该事故暴露出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问题突出。铁路部门对此事进行了严肃处理,并强调所有上道作业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取得“天窗”或施工命令后方可进行。同时,必须按规定设置防护,确保人员和工机具在列车通过前撤出限界。
此次事故教训深刻,提醒广大铁路职工必须严格遵守《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杜绝类似违章行为。
参考资料:
1.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现行有效)》
2. 《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关于“2·9”事故的通报(背景资料)》
知识来源:铁道职培APP已审核知识库(KB-CW-4DB74527)。
说明:本文仅供学习参考;涉及规章、技术参数和现场作业要求时,以现行有效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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