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线停电作业中,配电值班员接到工作执行人(工作负责人)工作已结束的通知后,方可按规程恢复送电。依据《铁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中工作结束和送电制度的相关规定,其操作步骤与要求如下。
第一步,做好记录。配电值班员接到工作执行人工作已结束的通知后,应将工作执行人的姓名、通知时间及通知方法(如电话、对讲机等)等内容记入工作票和工作日志内。这是履行送电前核对、追溯责任的重要凭证,必须如实、及时、准确登记。
第二步,撤除现场安全措施。在确认并做好记录之后,值班员方可摘下标志牌(标示牌),撤除接地线。接地线和标志牌是停电作业期间防止误送电、保障作业人员人身安全的技术措施,只有在工作执行人明确报告工作已结束、人员已撤离的前提下,值班员才能撤除这些安全措施。
第三步,合闸送电。待标志牌已摘除、接地线已撤除后,值班员方可合闸送电,恢复供电。
此外,规程特别强调,当多组作业时,值班员应注意标志牌(标示牌)的数目与结束工作的组数相符。也就是要逐一核对,确认所有工作组的作业都已结束、所有组对应的标示牌都已收回,核对无误后才能进行送电操作,防止因个别作业组尚未结束就提前送电而引发人身伤害事故。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铁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严禁约定时间停电、送电。值班员必须凭工作执行人实际的工作结束通知来组织送电,不得依据事先约定的时间或自行判断,以确保安全。同时,整个停电、送电过程都应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和相应的操作程序,值班操作一般应由两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按倒闸作业规定顺序执行送电。
上述规定出自现行的铁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工作结束和送电制度部分,适用于干线停电作业现场,供配电值班人员执行送电操作时参照。现场作业仍应以本段(所)现行有效的安全操作规程和调度命令为准。
参考资料:
1. 《《铁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工作结束和送电制度(第32条):干线停电作业,配电值班员接到工作执行人工作已结束的通知后,将姓名、通知时间及方法记入工作票和工作日志内,然后摘下标志牌、撤除接地线,方可合闸送电。》
知识来源:铁道职培APP已审核知识库(EXT-C7FD4B078B0A)。
说明:本文仅供学习参考;涉及规章、技术参数和现场作业要求时,以现行有效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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