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值班员不顾信号显示、盲目指挥调车作业,其行为违反了《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普速铁路部分)》关于调车作业信号显示与确认的规定,以及铁路调车作业标准中“确认进路、确认信号后方准动车”的基本要求。
一、适用的前提规定
利用本务机车进行调车作业、未配备调车长时,可由车站值班员或助理值班员担任调车指挥工作。此时助理值班员即以调车指挥人身份组织作业,必须履行调车指挥人的全部确认义务,不能因身份特殊而简化程序。
二、违反的核心规定
信号显示要求。《技规(普速铁路部分)》明确规定,调车作业时调车人员必须正确、及时地显示信号;机车乘务人员要认真确认信号并回示。推进车辆连挂时要显示“十、五、三车”距离信号,没有显示不准挂车,没有司机回示应立即显示停车信号。助理值班员在调车指挥中不看信号、不看进路就盲目下令动车,违背了这一基本要求。
“没有信号不准动车、信号不清立即停车”原则。铁路调车作业的普遍要求是:没有看到调车指挥人的起动信号,机车不准动车;对没有调车指挥人或调车信号机时,调车指挥人必须确认道岔开通正确后方可显示起动信号。助理值班员不顾信号显示状况盲目指挥,即违反“确认后动车”的铁律,属于臆测指挥。
进路与信号的确认义务。担任调车指挥人者,牵引运行前方进路由司机确认,推进运行时前方进路及道岔开通位置、调车信号机显示由调车指挥人(或指派人员)负责确认。未确认进路是否开通、调车信号是否开放就盲目指挥动车,直接违反调车进路确认与“要道还道”制度,是挤岔、脱轨、冲撞等事故的直接诱因。
三、行为性质
“不顾信号显示、盲目指挥”属严重违章指挥,既是主观臆测、简化作业纪律的表现,也破坏了“看信号、看进路、确认无误再动车”的程序。实践中此类行为一旦酿成事故,通常认定为助理值班员(调车指挥人)负主要或全部责任。此外,若其未核对调车作业计划、未督促组内人员做好准备即开始作业,还可能同时违反技规关于调车作业计划传达与准备确认的条款。
四、结论
综上,助理值班员不顾信号显示盲目指挥调车作业,主要违反《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普速铁路部分)》中关于调车作业信号显示确认、调车进路确认及“无信号(指令)不准动车、信号不清立即停车”的规定,并违反车站《站细》或《行规》中“要道还道”“一看二按三确认四显示(呼唤)”等补充作业制度。责任认定时应以其未确认信号和进路、盲目指挥动车的具体违章事实,对照现行技规、行规及站段作业标准确定所违反的条款。
参考资料:
1.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普速铁路部分)》调车作业信号显示与确认相关条文(第284、285、291条)》
2. 《铁路车站《行车工作细则》(站细)及《行规》关于调车进路确认与“要道还道”制度的补充规定》
知识来源:铁道职培APP已审核知识库(EXT-E54BB0FF497F)。
说明:本文仅供学习参考;涉及规章、技术参数和现场作业要求时,以现行有效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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