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闭塞区段列车运行监控装置(LKJ)故障关机后,经确认地面信号,应按不超过20km/h的速度维持运行至前方站停车处理。
依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普速铁路部分)关于非正常行车的相关规定,在自动闭塞区间,遇机车信号、列车运行监控装置发生故障时,司机应控制列车运行至前方站停车处理或请求更换机车,列车运行速度不得超过20km/h。该速度限制针对自动闭塞区间,其他闭塞类型(如半自动、自动站间闭塞区间)并无此项20km/h的限速规定。
在LKJ故障应急处置的具体操作中,当区间发生主机故障且无法恢复运行时,方可关机。关机后应严格按地面信号机的显示要求行车,以不超过20km/h的速度维持运行至前方站,到站停车后按规定申请更换机车。需特别强调,运行中严禁擅自关机,关闭监控装置主机电源须按规定申请并取得调度命令,仅在系统故障报警或故障无法处理时按规定程序操作。
实际执行中司机应注意:经确认地面信号后维持行车,须严格控制运行速度在20km/h以内,并做好随时停车的准备;途中应及时使用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向车站值班员或列车调度员报告,按要求办理。
需要说明的是,动车组列车在上述故障情形下的运行速度另有规定(一般不超过40km/h),本题针对普通列车(如电力、内燃机车牵引的旅客列车、货物列车),其限速为20km/h。
【背景说明】监控装置未普及或相关规程出台前的旧有做法仅作历史了解,不得作为当前现场作业依据,现场操作须以现行有效的《技规》及本单位LKJ故障应急处理办法为准。
参考资料:
1. 《h的规定》
2. 《h速度维持运行至前方站》
知识来源:铁道职培APP已审核知识库(EXT-AC47D80C622F)。
说明:本文仅供学习参考;涉及规章、技术参数和现场作业要求时,以现行有效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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