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货运员在装车作业中,防止货物超偏载是保障行车安全的核心环节,必须严格依据《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及《铁路货运计量安全检测设备运用管理办法》执行。超载指货车装载重量超过容许载重量(含增载量);偏载包括纵向偏载(两转向架承重差超10吨)、横向偏载(货物重心横向偏移超100毫米)和偏重;集重则指货物重量集中作用于车底架小面积上,超过该部位允许载重量。防止超偏载,需从源头控制:装车前核对货物运单、货票记载的重量与实货,使用轨道衡、汽车衡等计量设备称重,严禁估算;装车时按方案均衡分布货物,避免一端或一侧集中装载;对成件包装货物,根据车型和载重计算装载件数,确保总重不超过容许载重,且各转向架承重差在限值内。装车后必须进行复测,利用轨道衡或便携式偏载检测仪确认重心位置和轴重分配,发现超偏载立即调整。
正确使用计量设备应遵循国家计量法规和铁路总公司(现国铁集团)有关规定。轨道衡、汽车衡须经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使用前应进行零点校准;动态轨道衡称重时,货车通过速度须控制在设备允许范围内(通常为3-10公里/小时),不得超速或溜放通过;静态轨道衡应待车辆停稳、对位准确后读数。便携式轮重仪(如轮辐式称重仪)用于无法进入轨道衡时的辅助检测,使用时须在平直、坚实的地面放置,四角调平,按设备说明逐轮(轴)称重,并通过换算得到整车重量和各转向架重量,其精度较轨道衡低,只能作为参考。铁路局集团公司设立的货运计量安全检测监控系统(如超偏载检测装置)能自动采集数据并预警,货运员应关注系统提示,对报警车辆逐辆复核。计量设备使用后要及时做好维护和记录,确保数据真实有效。涉及计量争议时,以具有资质的轨道衡的正式称重记录为准。
作业中尤其要注意:不得为赶进度而跳过称重环节;不得故意调整货物位置以规避偏载检测;使用计量设备时严禁人为改动数据或破坏设备。对于笨重货物(如大型机械、卷钢),装载时优先采用平衡装载或配重措施,必要时加装座架或使用横垫木分散压力。对于散堆装货物,需通过轨道衡对整车称重,并按车辆标记载重控制装车量,同时结合平车、敞车的门、窗高度判断装载高度,防止因目测造成偏载。铁路局集团公司还将超偏载数据纳入货运质量考核,货运员应熟悉本岗位的操作规程,定期参加实作培训和应急演练,掌握新型计量设备的使用方法。
最后,任何防止超偏载的措施和计量数据的记录,均应填写在货物运单、货车装载清单或相关台账上,实现可追溯。若发现既有车辆已存在超偏载问题,不得放行,应立即通知装卸人员调整,直至复测合格。只有严格按标准作业,才能有效预防断轴、脱轨等事故,保障运输安全。
参考资料:
1. 《HY110-2021,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2. 《《铁路货运计量安全检测设备运用管理办法》(铁总运〔2015〕212号)》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铁路货车超偏载检测装置检定规程》
知识来源:铁道职培APP已审核知识库(KB-CL-40DFDC0A)。
说明:本文仅供学习参考;涉及规章、技术参数和现场作业要求时,以现行有效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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