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援列车接近被救援列车时,最高运行速度不得超过20km/h。这是根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及《铁路行车组织规则》的相关规定,目的是确保救援作业安全,防止因速度过快造成二次碰撞或人员伤害。当救援列车运行至距被救援列车一定距离时,必须降低速度,并以随时能停车的速度接近。现场作业中,救援列车司机应严格听从救援负责人的指挥,根据现场情况控制速度,必要时可停车确认。需要注意的是,20km/h是最高限值,实际速度应根据线路条件、天气、瞭望距离等因素进一步降低。此规定适用于普速铁路和高速铁路的救援作业,但在高速铁路或特殊情况下,可能还有更严格的细化要求,应以现行有效规章和调度命令为准。
参考资料:
1.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普速铁路部分)相关条款》
2. 《《铁路行车组织规则》关于救援列车的规定》
知识来源:铁道职培APP已审核知识库(KB-QA-4C79F1FF)。
说明:本文仅供学习参考;涉及规章、技术参数和现场作业要求时,以现行有效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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