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故障动车组尾部救援时,担当救援的动车组按完全监控模式进入区间,在行车许可(移动授权)终点停车,与被救援列车联系确认后,按目视行车模式进入前方闭塞分区。
具体作业程序为:开放出站信号,担当救援的动车组以完全监控模式进入区间,运行至行车许可终点停车。停车后与故障动车组(或被救援列车司机)联系确认,随后转为目视行车模式进入前方闭塞分区,以在瞭望距离内能够随时停车的速度运行,最高速度不超过20公里/小时。在距被救援列车不少于300米处一度停车(行车许可终点距被救援列车不足300米时除外),与被救援列车联系确认后方可进行连挂等作业。
需要说明的是,目视行车模式是列控车载设备的一种降级控车模式,适用于司机无法获得完整行车许可或轨道电路异常等情况。在目视行车模式下,车载设备不再依据信号或轨道电路自动生成行车许可,而是由司机凭地面瞭望条件、按限速要求人工控车,因此要求以随时能停车的低速运行,确保安全。当机车信号或地面信号显示允许运行的信号时,应按信号显示运行;确认前方闭塞分区内有列车时,不得进入。
在尾部救援情形下,之所以选择目视行车模式进入前方闭塞分区,是因为行车许可终点往往位于区间闭塞分区内或边界附近,超出正常移动授权覆盖范围,救援动车组需要在无完整行车许可的条件下继续前行连挂,此时必须采用目视行车这一降级模式,由司机人工确认前方线路安全。
实际操作中,司机在转为目视行车模式前须与列车调度员和被救援列车做好联系,确认前方条件;运行中持续瞭望,随时准备停车。若行车许可终点距被救援列车已不足300米,则无需在300米处再次停车,可直接在瞭望确认后与被救援列车联系连挂。整个救援过程还应遵守救援列车运行的其他相关规定(如不办理行车闭塞手续、以列车调度员命令作为进入封锁区间的许可等)。
以上内容依据现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高速铁路部分)》及相关行车组织规则整理,供参考。
参考资料:
1.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高速铁路部分)》第二十章“救援”相关规定》
2. 《《高速铁路行车工作》等行车组织教材关于动车组救援作业的说明》
知识来源:铁道职培APP已审核知识库(EXT-EE7DF6BFD9D2)。
说明:本文仅供学习参考;涉及规章、技术参数和现场作业要求时,以现行有效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