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负责人到达现场后,现场防护员应重点再次确认以下内容,确保防护职责不因人员变动而出现空档。
一是再次确认作业(调度)命令内容。现场防护员须与车间负责人(或其指定的作业负责人)核对调度命令号、作业区间、作业地点、起止时间、作业项目及影响范围等信息,做到口头复诵、确认无误。根据铁路营业线作业联控要求,现场防护员须掌握当日作业计划,包括作业项目、时间、地点、作业内容、人员配置及机具使用等情况。车间负责人到现场后,防护员应主动与其核对上述命令要素,防止因信息传递偏差造成误上道、超范围作业。
二是再次确认作业负责人身份及防护组织。现场防护员应确认车间负责人是否为当次作业的负责人或授权负责人,明确现场指挥关系,确保指令来源清晰、责任落实到位。作业负责人到达后,防护员要与驻站(调度所)联络员、车间负责人共同核对作业地点、防护设置位置,确认“三位一体”防护体系完整有效,通信联络保持畅通。
三是再次确认防护措施落实情况。现场防护员要检查本岗位防护备品(对讲机、防护记录本、信号旗/灯等)状态良好,对讲机通话试验正常;核对人员是否在规定的作业等待区、安全岛就位,确认上下道条件和列车运行情况。车间负责人到达后,防护员还应与其确认是否需要调整防护方案或增设防护员,特别是当作业范围、作业方式发生变化时,须重新确认防护设置符合要求。
四是再次确认列车运行及联控情况。现场防护员应保持与驻站联络员每3至5分钟通话联系(大于120km/h区段每3分钟一次),及时获取列车预报、确报信息,并将来车情况转报车间负责人和作业人员。若通信联系中断,应立即组织人员下道避车,待恢复联系并再次确认无车后方可重新上道作业。
需要强调的是,现场防护员以瞭望防护为主,不得单纯依赖驻站联络员。车间负责人到达现场后,防护员须坚持“复诵确认”制度,对命令、地点、时间、防护措施等关键信息逐项复核,做到人到位、责到位、防到位,切实保障作业人员人身安全和行车安全。具体执行应以本单位现行有效的营业线施工及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办法、作业指导书为准。
参考资料:
1.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国铁集团现行有效版本)关于防护及联控确认的规定》
2. 《《普速铁路工务防护员作业指导书》中关于作业命令核对、通信联控及三核对制度的要求》
3. 《《铁路工务防寒安全读本》关于上线作业前“三核对”及3至5分钟通话联系制度的说明》
知识来源:铁道职培APP已审核知识库(EXT-60E1607D6B8F)。
说明:本文仅供学习参考;涉及规章、技术参数和现场作业要求时,以现行有效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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