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装药时,雷管必须经外观检查合格,电雷管还须经专用爆破仪表逐个进行电阻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 6722-2014)第6.3.2.1条,实施爆破作业前,爆破器材现场检测应包括:对所使用爆破器材进行外观检查,对电雷管进行电阻值测定,对使用的仪表、电线、电源进行必要的性能检验。第6.3.1.1条明确要求,爆破工程使用的炸药、雷管、导爆管、导爆索、电线、起爆器、量测仪表均应作现场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具体而言,外观检查项目(GB 6722-2014第6.3.2.2条)包括:雷管管体不应变形、破损、锈蚀;导爆管管内无断药、无异物或堵塞,无折伤、油污和穿孔,端头封口良好;电线无锈痕,绝缘层无划伤、开绽等。
对于电雷管,必须使用专用的爆破仪表(如爆破电桥、欧姆表、导通器等)逐个检测电阻值,电阻值应符合产品说明书(证书)的规定。检测电雷管和电爆网路电阻时,必须使用专用爆破仪表,其工作电流值不得大于30mA。同一电爆网路应使用同厂、同批、同型号的电雷管,电雷管的电阻值差不得大于产品说明书的规定;检测合格的雷管脚线应短路联结。
已生铜锈、变形、破损或加强帽歪斜的雷管严禁使用,对不合格的爆破器材坚决不能使用。
铁路工务、隧道等爆破作业,除遵循上述国家标准外,也强调雷管须经检查试爆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电雷管还必须经过专用爆破仪表逐个进行电阻检查;生铜锈、变形、破损或加强帽歪斜的雷管严禁使用。目前工程中电子雷管使用日益普遍,装药前还应使用专用仪器检测电子雷管,并进行注册和编号(GB 6722-2014第6.4.5.2条)。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爆破作业属于高风险作业,雷管检查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爆破作业人员按规程在安全地点进行,被检测的雷管应放在防护板后面或钢管内,严禁违规操作。
参考资料:
1. 《GB 6722-2014《爆破安全规程》第6.3.1、6.3.2、6.4.5条》
2. 《《铁路工务技术手册》(中国铁道出版社)装药及爆破器材使用要求》
3. 《GB 50201-2012《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第5.2条》
知识来源:铁道职培APP已审核知识库(EXT-3D876611FD8A)。
说明:本文仅供学习参考;涉及规章、技术参数和现场作业要求时,以现行有效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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