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高速铁路部分)》关于动车组调车作业的规定,动车组调车作业时,司机应在动车组运行方向的前端操作,前方进路的确认由动车组司机负责。这是动车组调车作业的基本原则,即在正常情况下,司机必须在运行方向的最前端司机室操纵,以保证瞭望和确认前方进路的条件。
在不得已情况下必须在后端操作时,应指派随车机械师或其他胜任人员站在动车组运行方向的前端指挥,负责瞭望和确认前方进路。当发现危及行车或人身安全的情况时,指挥人员应立即使用紧急停车按钮(紧急制动装置)或通知司机停车,同时动车组运行速度不得超过15km/h。
此外,动车组正常运行时,司机必须在运行方向前端司机室操纵,非操纵端司机室的门、窗及各操纵开关、手柄均应置于断开或锁闭位,并关闭非操纵端司机室机车综合无线通信设备等电源,防止误操作。动车组调车作业时,如采用自走行方式,司机同样应在运行方向前端操作;若动车段(所)设动车组地勤司机,则由其负责动车组在段(所)内的调车、试运行等移动车组作业。
上述规定适用于现行高速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是动车组调车作业中保障行车安全和人身安全的核心要求。需注意,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曾多次修订,不同版本对条文序号(如第299条、第314条、第317条等)的编排略有差异,但关于“司机应在运行方向前端操作”的实质要求保持一致,现场作业应以现行有效版本为准。
参考资料:
1.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高速铁路部分)》第十五章 调车工作》
2. 《动车组调车作业相关培训资料及条文说明》
知识来源:铁道职培APP已审核知识库(EXT-45026FCACCA2)。
说明:本文仅供学习参考;涉及规章、技术参数和现场作业要求时,以现行有效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