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车轮对内侧距离的标准值为1353毫米,其容许差度为±3毫米。也就是说,轮对内侧距离的容许范围是1350毫米至1356毫米。当轮对内侧距离超过1356毫米(即超出1353毫米加3毫米的容许上限),或轮轴发生相对位移时,轨道车禁止使用。同样地,若轮对内侧距离小于1350毫米,也属于超限情形,同样禁止使用。
这一规定源自《轨道车管理规则》及现行的《轨道作业车管理规则》。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原《轨道车管理规则》(铁运〔2007〕22号)已失效,现行有效的是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轨道作业车管理规则》(铁工电〔2021〕24号,技术规章编号TG/GW2019-2021),该规则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合并并修订了原轨道车、接触网作业车的管理规定,但其对轮对内侧距离的限度要求仍为1353毫米±3毫米。
轮对内侧距离是保证行车安全的重要尺寸。标准轨距线路的最小轨距为1433毫米,而标准轮对最大内侧距离为1356毫米,这样能保证轮对安全通过最小轨距区段而不致脱轨。同时,轮对最小内侧距离应大于1350毫米,以保证轮缘内侧面不被护轮轨挤压,从而安全通过道岔。因此,轮对内侧距离无论偏大还是偏小,都会危及运行安全。
在运用中,检测发现轮对内侧距离超出上述限度,或轮轴弛缓线发生相对位移(即轮轴压装松动),都必须停止使用该轨道车,并及时检修处理。测量轮对内侧距离通常使用机车车辆轮对内距尺等专用计量器具,按规定在同一轮对上测量,同一轮对车轮内侧面三处轮对内侧距的差值不得超过1毫米。日常检查、检修以及出乘前的检查中,都应重视对轮对内侧距离的核验,一旦超限严禁上线运行。
参考资料:
1. 《GW2019-2021)》
2. 《《轨道车管理规则》(铁运〔2007〕22号,已失效,背景资料)》
知识来源:铁道职培APP已审核知识库(EXT-51DD027CC586)。
说明:本文仅供学习参考;涉及规章、技术参数和现场作业要求时,以现行有效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