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化区段严禁使用电雷管起爆(即电力起爆)。这是铁路营业线施工和爆破作业中的一条硬性安全规定。
其核心原因在于,电气化区段上方及附近存在高压接触网(通常为25kV交流电),线路、钢轨及周围物体上会感应产生电流和杂散电流。若采用电雷管进行起爆,雷管及其起爆线路极易受接触网高压电场、感应电流和杂散电流影响,可能导致电雷管提前意外起爆(早爆),引发严重人身伤亡和行车事故。因此,在已通电的电气化区段,严禁使用电雷管起爆。
除电雷管外,在已通电的电气化区段同样不得采用火花起爆。作业时爆破必须停电,须按规定办理接触网停电手续。爆破作业若需在离接触网较近的场所进行,必须采取更严格的防护措施。
具体操作要求主要包括:一是电气化区段(特别是离接触网较近的场所)严禁使用电雷管起爆,爆破前必须停电,并取得供电部门配合;二是应优先采用非电起爆系统(如导爆管起爆系统、导爆索等),以杜绝因电场和杂散电流引起的早爆误爆;三是爆破作业场地的杂散电流值大于30mA时,严禁采用普通电雷管起爆;四是严禁在列车通过前将炸药装好等待放炮,装药时严禁使用铁器,防止触发雷管引起爆炸。
此外,铁路线路工等作业人员必须掌握:爆破作业场地杂散电流值超标时禁止使用普通电雷管;起爆药包应在装药时临时制作,制作时应将已接好引线的雷管直接插入起爆药包内并封好孔口。
需要强调的是,电气化区段爆破作业属于高风险作业,作业前必须编制专项爆破方案和安全措施,经审批后方可实施;作业时应设警戒,专人指挥,人员撤离至安全距离后按规定发信号起爆。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爆破安全规程》(GB6722)及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综上,电气化区段严禁使用电雷管(电力起爆)方式起爆,也禁止火花起爆,必须停电并优先采用非电起爆系统,以保障作业安全。
参考资料:
1. 《《爆破安全规程》(GB6722)中关于电气化铁路敏感设施及杂散电流的要求》
2. 《铁路施工安全培训资料中关于电气化区段严禁使用电雷管起爆的规定》
知识来源:铁道职培APP已审核知识库(EXT-7A80DE4CEF8E)。
说明:本文仅供学习参考;涉及规章、技术参数和现场作业要求时,以现行有效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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