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机车救援动车组时,制动主管压力采用600 kPa(千帕)。这一要求在我国高速铁路相关规章和作业程序中已明确规定。
具体操作时,在机车和动车组制动主管之间要加装过渡车钩和专用软管,并开闭相关塞门,之后应进行制动试验。动车组在日常运行时,制动主管定压即为600 kPa,因此在救援、简略试验以及继续运行时,列车制动主管压力也统一采用600 kPa。
实际救援作业中,机车司机将机车制动阀(自阀)置于缓解位,向动车组制动管(BP管)提供600 kPa的压力空气,并确认动车组全列制动缓解(含停放制动)。制动性能试验一般还包括操作机车减压(如从600 kPa减压至430 kPa左右)以确认动车组制动缸压力正常施加、再充风至600 kPa确认全列缓解等步骤。
需要说明的是,部分车型的救援装置或控制模式允许选择500 kPa或600 kPa两种制动管定压,具体以相关车型的《司机手册》和现行《动车组回送作业办法》为准;但在标准作业和规章考核中,使用机车救援动车组时制动主管压力一律按600 kPa执行。
此外,救援过程中还需遵守其他相关要求,例如使用电力机车担当救援机车时需注意受电弓状态与接触网条件,具备升弓供电条件时允许动车组升弓供电,救援速度、连挂、试拉及瞭望等作业均须按现行规程执行。以上内容依据现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高速铁路部分)》及相关动车组回送作业办法整理,供参考。
参考资料:
1.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高速铁路部分)》关于使用机车救援动车组的有关规定》
2. 《《动车组回送作业办法》:使用机车救援动车组时,应进行制动试验,制动主管压力采用600 kPa》
知识来源:铁道职培APP已审核知识库(EXT-8E73863CF780)。
说明:本文仅供学习参考;涉及规章、技术参数和现场作业要求时,以现行有效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