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岔大修属于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作业,依据国家铁路局《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施工安全协议应在施工方案审核确定后、提报施工(维修)计划申请时这一环节签订。
具体而言,该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施工方案审核确定后,施工单位应当与设备管理单位、行车组织单位按施工项目分别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也就是说,道岔大修施工方案经审核确定、批复同意后,即应着手签订安全协议。
同时,第二十一条进一步明确:营业线施工单位在提交施工(维修)计划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交施工安全协议;未经审批、未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未纳入计划的施工(维修)项目,严禁施工(维修)。
因此,签订环节的准确表述是:道岔大修施工安全协议应当在施工方案审核确定之后、向铁路运输企业提报施工计划申请之前(或与施工计划申请同时)完成签订。协议须在提报施工计划前签订完毕,并与施工计划申请一并提交,否则该施工项目不得组织实施。
需要强调的是:道岔大修属于大修施工作业,不属于可在自管范围内免签协议的一般维修作业。设备管理单位在自管范围内进行的维修作业方可免签,但道岔大修涉及更换、扰动道床等较大施工内容,必须与相关设备管理单位、行车组织单位分别签订施工安全协议。
施工安全协议的基本内容包括:工程概况(施工项目、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范围)、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结合部安全分工、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等。
施工单位应在签订协议后,将施工安全协议随施工计划申请一并提报,并按规定报有关业务处室审查、安监部门备查。在施工方案未批复、安全协议未签订、施工计划未纳入的情况下,严禁擅自组织道岔大修施工。
参考资料:
1. 《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工电〔2023〕54号)相关施工作业安全规定》
知识来源:铁道职培APP已审核知识库(EXT-C5C26321306E)。
说明:本文仅供学习参考;涉及规章、技术参数和现场作业要求时,以现行有效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