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在水电段管辖的电力设备上施工时,必须办理以下手续:首先,施工前需向水电段(或供电段)提出书面申请,明确施工地点、时间、内容和影响范围,并提交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经水电段审核批准后,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明确双方安全责任。其次,施工须纳入月度或临时施工计划,由水电段按规定上报调度部门审批,取得施工调度命令。施工当天,需办理电力设备停电手续,由水电段值班员执行停电、验电、接地等安全措施,并签发电力工作票(第一种或第二种)。施工单位作业人员须持有相应电工作业资格证,并服从水电段现场监护人员指挥。施工结束后,须办理销记手续,确认设备状态良好并恢复送电。此外,涉及邻近带电作业时,还应申请办理带电作业工作票并落实绝缘防护措施。具体依据《铁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TG/GW103-2017)及《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总运〔2015〕218号)等现行规章执行。
参考资料:
1. 《GW103-2017》
2.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总运〔2015〕218号》
3. 《国铁集团关于电力设备检修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知识来源:铁道职培APP已审核知识库(KB-QA-7D37B057)。
说明:本文仅供学习参考;涉及规章、技术参数和现场作业要求时,以现行有效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