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援列车出发或返回时,均应通知列车调度员及对方站。这是《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普速铁路部分)》(TG/01-2014)对向封锁区间开行救援列车作出的明确规定,车务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
具体办理要求如下:
一、通知对象。救援列车无论是从车站出发开往事故现场,还是从事故现场返回车站,车站值班员都必须在发车前或接车前,将救援列车的运行安排通知列车调度员,同时通知对方站(即区间另一端的车站)。通知列车调度员是为了使行车指挥系统掌握救援列车动态、统筹调整列车运行;通知对方站是为了让区间两端车站对救援列车运行情况做到心中有数,防止盲目放行其他列车或发生错办、漏办,确保行车安全。
二、临时线路所时的特殊规定。如果事故现场设有临时线路所,车站值班员在救援列车发车前,还须商得线路所值班员的同意,方可办理发车。这是因为临时线路所承担着现场一端接发列车及组织救援作业的任务,只有取得线路所值班员的同意,才能保证救援列车进入封锁区间的时机与现场作业协调一致,避免在进路、信号等方面发生冲突。
三、作业注意要点。向封锁区间开行救援列车时不办理行车闭塞手续,行车凭证为列车调度员的调度命令。当列车调度电话不通时,应由接到救援请求的车站值班员根据救援请求办理,救援列车以车站值班员的命令作为进入封锁区间的许可。救援列车出发后,车站值班员还应根据到发线占用情况确定返回时的接车线,适时准备接车进路、开放进站信号机,并做好与列车调度员、对方站及临时线路所的联络确认,确保救援列车安全、及时返回。
需要强调的是,上述“通知列车调度员及对方站”的规定属于现行有效规章要求,现场作业必须以现行《技规》为准,不能以旧的或已废止的规程为依据。车务人员在办理救援列车出发、返回作业时,务必逐项核对通知是否到位、同意手续是否完备,杜绝凭经验、图省事的做法,切实保障救援作业和行车安全。
参考资料:
1. 《01-2014)关于救援列车开行的规定》
2. 《铁道职培铁知问答:向封锁区间开行救援列车行车凭证及办理要求》
知识来源:铁道职培APP已审核知识库(EXT-40AA27E83C17)。
说明:本文仅供学习参考;涉及规章、技术参数和现场作业要求时,以现行有效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