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高速铁路部分)》(TG/01-2014)及相关条文说明,在特殊情况下确需在到发线停留时,由铁路局制定相应安全措施。
这一规定的具体表述为:有动车组以外的旅客列车上线运行的高速铁路,在动车组运行时段,除动车组、旅客列车车底及本务机车外,车站正线、到发线不应停留其他机车车辆;仅运行动车组列车的高速铁路,在动车组运行时段,车站正线、到发线不应停留动车组以外的其他机车车辆。在线路条件限制及作业需要等特殊情况下,确需在到发线停留时,由铁路局制定办法和安全措施。
铁路局在制定相应安全措施时,应结合本局管内线路、车站和设备实际情况,明确以下内容:一是停留期间机车车辆防溜的具体要求,包括防溜器具的选择、设置位置及数量;二是线路隔开措施,确保停留车辆与邻线作业、接发列车之间的安全隔离;三是作业要求,明确停留、看守、巡检的作业程序和标准;四是人员机具管理,明确相关岗位职责及机具使用、保管和交接制度;五是邻线行车限制,根据停留情况对相邻线路的行车作业提出相应限制或防护要求。
需要说明的是,这一规定针对的是高速铁路车站正线、到发线在特殊情况下确需停留的场景。对于普速铁路,编组站、区段站等在到发线、调车线以外的线路上停留车辆时,另有防溜和连挂方面的规定,不属于本问题的适用范围。
综上所述,特殊情况下确需在到发线停留时,制定相应安全措施的责任主体是铁路局,车站及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铁路局制定的办法和措施,确保停留期间的行车与人身安全。
参考资料:
1. 《01-2014》
2.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条文说明》编写组编著:《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高速铁路部分)条文说明》,中国铁道出版社》
知识来源:铁道职培APP已审核知识库(EXT-F4BEE5CBF3D3)。
说明:本文仅供学习参考;涉及规章、技术参数和现场作业要求时,以现行有效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