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4.15”事故中岳阳北至岳阳间下行线应力放散施工提前进行所导致的后果,依据2000年以来工务系统铁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相关公开资料说明如下。
该起事故发生于2009年4月15日,主体为株洲工务段在京广线进行的施工。当日,株洲工务段按照集团施工计划,在京广下行线云溪至岳阳北间K1413+000至K1419+000处进行线路大机捣固施工,同时在岳阳北至岳阳间K1421+400至K1422+700处进行应力放散施工。13时56分,调度发令:自K471次到达岳阳北站后,准许云溪至岳阳北间下行线封锁进行大机捣固施工。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工务驻岳阳北站联络员未认真核对调度命令内容,错误通知两处施工现场同时开始施工,导致岳阳北至岳阳间下行线应力放散施工提前进行。
由此造成的直接后果是:在K1422+070处,左右股钢轨被提前锯断,出现红光带,进而造成5道出站信号恢复,影响10429次列车在岳阳北站不能开出。这起事件被认定为铁路交通一般C类事故,事故责任列株洲工务段全部责任。
从事故原因分析,主要有以下几点:其一,驻站联络员在未认真核对施工命令号码、封锁区间、里程的情况下,凭经验办事,误以为两个工地属于同一个封锁命令,盲目对两处工地同时传达施工封锁命令,这是造成施工提前进行的主要原因。其二,工地防护员对驻站联络员传达的调度命令未仔细确认,联防互控形同虚设。其三,施工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施工负责人对施工命令不确认,盲目组织施工。其四,现场盯控不力,施工领导及安调科干部在现场对施工程序把关不严,安全监控作用未能发挥。
这一案例所反映的教训在于,封锁命令的传达和核对是营业线施工安全的关键环节,任何凭经验、不核对命令内容的行为都可能造成超范围、超时间或提前施工,从而引发红光带、信号恢复、列车延误甚至更严重的事故。驻站联络员、工地防护员、施工负责人之间的联防互控机制必须严格落实,现场安全监控必须到位。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内容来源于工务系统铁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的汇总资料,用于安全警示教育。相关资料中明确记载的是2009年4月15日这起一般C类事故的具体情况,并非现行有效的规章条文,也不可作为当前现场作业的依据。
参考资料:
1. 《2000年以来工务系统铁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施工类),五、2009年“4.15”株洲工务段京广线无调度命令施工铁路交通一般C类事故》
2. 《株洲工务段京广线无调度命令施工一般C类事故概况及原因教训(公开案例汇编资料)》
知识来源:铁道职培APP已审核知识库(EXT-C11DFA6D6968)。
说明:本文仅供学习参考;涉及规章、技术参数和现场作业要求时,以现行有效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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