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缘的使用极限按现行运用限度执行:普通铁路机车、客车、货车车轮轮缘厚度运用限度为不小于23mm,即轮缘厚度磨耗至23mm即为使用极限,低于23mm即为过限,须扣修并旋(镟)修或更换车轮,禁止继续上线运行。轮缘原形厚度一般为32~33mm(LM型等踏面)。部分车型要求更严:CRH2A统型动车组轮缘厚度限度为26mm≤e≤34mm(依据《铁路动车组运用维修规则》限度表);棚车、集装箱平车、平车—集装箱共用车、小汽车运输专用车及120km/h货物列车中的货车轮缘厚度限度为不小于25mm;三轴及多轴转向架中间轮对列检一般不掌握。测量位置以车轮踏面滚动圆为基准,现行行业标准TB/T 449-2016《机车车辆车轮轮缘踏面外形》规定LM型踏面轮缘厚度在距滚动圆垂直距离10mm处测量(TB/T 449-2003曾为12mm处);机车、轨道车也有距轮缘顶点18mm处测量的规定,现场常用第四种检查器(LLJ-4A型)实测。
轮缘厚度不足(过薄)的主要风险:一是通过道岔时轮缘顶点易爬上尖轨顶部,造成车轮爬轨、挤岔,引发脱轨甚至颠覆事故;二是轮缘根部变薄后强度降低,在曲线通过和蛇形运动中受钢轨横向力作用,易发生轮缘缺损、根部裂纹乃至折断;三是轮缘磨薄使轮缘与钢轨间游间增大,车轮在钢轨上的安全搭载量减小,抗脱轨安全性下降;四是曲线通过时轮轨接触几何关系恶化,脱轨系数、轮轴横向力等动力学指标变差,并进一步加剧轮缘与钢轨的磨耗。轮缘过薄常与轮缘垂直磨耗超限(货车运用限度不超过15mm)、踏面磨耗过限同时出现。检车作业中如发现轮缘明显变薄、外侧发亮或顶部呈尖状(锋芒),必须使用第四种检查器实测确认,严禁凭经验臆测尺寸。
参考资料:
1. 《铁路货车运用限度及车辆轮对基本限度资料(轮缘厚度运用限度不小于23mm)》
2. 《《铁路动车组运用维修规则》CRH2A统型动车组限度表(轮缘厚度26mm≤e≤34mm)》
知识来源:铁道职培APP已审核知识库(EXT-79167D73904E)。
说明:本文仅供学习参考;涉及规章、技术参数和现场作业要求时,以现行有效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