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车作业中,机车、自轮运转特种设备运行或牵引车辆运行时,前方进路的确认由司机负责。依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普速铁路部分)》(TG/01-2014,铁总科技〔2014〕172号)第292条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高速铁路部分)》第318条的规定,在调车作业中,单机运行或牵引车辆运行时,前方进路的确认由司机负责;推进车辆运行时,前方进路的确认由调车指挥人负责,如调车指挥人所在位置确认前方进路有困难时,可指派调车组其他人员确认。这一分工基于瞭望条件确定:单机运行或牵引车辆运行时,司机和机车位于车列最前端,处于最有利的瞭望位置,能够直接观察前方线路、道岔开通状态及信号显示情况,因此由司机(机车司机或自轮运转特种设备司机)确认前方进路;而推进车辆运行时,司机位于车列尾部,难以瞭望前方,故由调车指挥人负责确认前方进路,确认困难时可指派调车组其他人员协助。此外,调车作业中司机还应认真确认调车信号并回示,未看到调车指挥人显示的起动信号,不准动车。自轮运转特种设备在站内调车或转线时同样执行上述规定,其司机应加强瞭望,确认进路无误后方可动车,确保调车作业安全。各铁路局集团公司行车组织细则(行规)还可能结合本站设备情况作出补充规定,作业时应一并执行。
参考资料:
1. 《01-2014)第292条》
2.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高速铁路部分)》第318条》
3.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2007年)第229条(背景资料,仅作对照参考,不用于现场作业)》
知识来源:铁道职培APP已审核知识库(EXT-6FAEF6C91843)。
说明:本文仅供学习参考;涉及规章、技术参数和现场作业要求时,以现行有效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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