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车作业实行“先防溜、后摘车;先连挂、后撤防溜”的防溜原则,核心是摘车必须先防溜后摘钩、挂车必须先连挂后撤溜,防止机车车辆在摘挂过程中溜逸。
具体执行要求是:调车作业摘车时,必须将车辆停妥,按规定采取好防溜措施(如拧紧人力制动机、放置铁鞋或止轮器、使用防溜枕木、人力制动机紧固器等),确认防溜牢靠后,方可摘开车钩;挂车时,没有连挂妥当,不得撤除防溜措施,须待机车车辆连挂妥当并确认连挂状态良好后,方可撤除防溜。上述要求也常概括为“停车必防溜、摘车先防溜、挂车后撤溜”,中间站调车作业须严格执行“先防溜、后摘车,先挂车、后撤溜”的制度,未采取防溜措施严禁摘开机车。
除摘挂作业环节外,现行规章对停留车辆防溜还有总体要求:编组站、区段站在到发线、调车线以外的线路上停留车辆,不进行调车作业时,应连挂在一起,并须拧紧两端车辆的人力制动机,或以铁鞋(止轮器、防溜枕木等)牢靠固定;因装卸车对货位等情况不能连挂在一起时,应分组做好防溜措施。一批调车作业中临时停留的车辆,同样须按规定采取防溜措施;在坡度超过2.5‰的线路上摘车时,须停稳并拧紧人力制动机,同时安放铁鞋或止轮器。使用铁鞋防溜时,铁鞋须紧贴车轮踏面放置牢靠,并按规定做好加锁、登记、交接和巡视检查,确保防溜措施时时处于受控状态。
上述要求的依据主要包括《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普速铁路部分)》、《铁路调车作业》国家标准(GB/T 7178)及《防止机车车辆溜逸管理办法》等现行规章。各站段还应根据《车站行车工作细则》(《站细》)进一步细化防溜器具的配备数量、安撤时机、检查确认和交接班管理等具体规定,把防溜原则落实到每一批作业、每一组车辆。
参考资料:
1.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普速铁路部分)》关于调车作业摘车、挂车及停留车防溜的规定》
2. 《T 7178《铁路调车作业》国家标准》
3. 《《防止机车车辆溜逸管理办法》》
知识来源:铁道职培APP已审核知识库(EXT-2846F225A639)。
说明:本文仅供学习参考;涉及规章、技术参数和现场作业要求时,以现行有效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