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踪出站调车,是指在单线区间及双线正方向线路上,列车由车站发出后、尚未到达前方站(线路所)前,间隔一定的距离或时间,调车机车(车列)跟随在出发列车(先发列车)后面越出站界,在站界外规定距离内进行的调车作业。它使列车运行与调车作业平行进行,可提高车站作业效率,但因占用区间、安全风险较大,必须严格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普速铁路部分)》(技规)第303条的规定办理。
按技规第303条规定,跟踪出站调车的办理条件主要有:一是只准许在单线区间及双线正方向线路上办理,双线反方向不办理;二是须经列车调度员口头准许,并取得邻站值班员承认的电话记录号码;三是发给司机跟踪调车通知书(技规附件5);四是在先发列车尾部越过预告信号机、接近信号机(或靠近车站的第一个预告标)或《站细》规定的间隔时间后,方可跟踪出站调车;五是调车机车、车辆最远不得越出站界500米。
遇下列情况禁止跟踪出站调车:出站方向区间内有瞭望不良的地形或有长大上坡道(站名表由铁路局公布);先发列车需由区间返回,或挂有由区间返回的后部补机;一切电话中断;降雾、暴风雨雪时;动车组调车作业。
此外,各铁路局《行车组织规则》(行规)及车站《车站行车工作细则》(站细)还有补充规定,常见内容包括:跟踪出站调车须取得邻站值班员同意,作业完了收回通知书后,应向邻站发出调车作业完了的电话记录号码;前发列车虽已到达前方站,但在未收到后方站跟踪调车完毕的电话记录前,或跟踪调车通知书未收回前,禁止办理区间开通手续;跟踪出站调车禁止办理推进作业;在控制台或闭塞机上应揭挂跟踪出站调车表示牌,作业完了后摘下;站间距离不足5公里、前发列车为国际旅客列车、军运列车、专运列车、挂有公务车或进入区间岔线及区间内装卸作业的列车时,禁止跟踪出站调车等。
现场作业应以现行《技规》、所在铁路局《行规》和本站《站细》为准,各局具体补充规定不尽相同,须对照执行。
参考资料:
1. 《01—2014,2024年第一次修订)》
2. 《01—2014第55条)》
3. 《《机务行车安全规章》等职培教材对技规第303条的解读》
知识来源:铁道职培APP已审核知识库(EXT-F401E5A2A136)。
说明:本文仅供学习参考;涉及规章、技术参数和现场作业要求时,以现行有效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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