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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依据《铁路·发展》相关连续章节,梳理其中关于铁路投融资体制创新的主张。史料开篇指出,铁路进入资本市场的程度最低,原因在于铁路自身对利用资本市场融资的必要性认识不足,且铁路必须得到资本市场认可并相应改革。铁路长期生存于计划经济体制,经济活动定位于产品生产行为,缺乏资本及资本营运观念,形成制度性排斥。因此史料主张铁路应充分利用资本市场融资,通过盘活存量资产、引入外部增量资本、资产股权化等形式放大国铁资本量,缓解资金短缺。(史料PDF第65页)
关键词
铁路历史文献;综合;铁路·发展;史料整理
正文
铁路进入资本市场的现状与BOT方式
史料先阐述铁路难以进入资本市场的缘由,随后介绍BOT方式,即“建设—运营—移交”的简称,在我国被称为特许权投融资方式。该方式由国家或地方政府通过特许权协议,将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经营责任转让给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建成后在协议规定的特许期限内经营并获得回报,期满后无偿移交政府部门。史料认为这种国际通行的筹资方式适用于建设规模大、具有长期稳定预期收入的基础设施项目,比较适合铁路基建项目。史料列举英吉利海峡海底隧道为例,按政府与欧洲隧道公司协议,公司经营55年后将隧道所有权全部归还英法政府。台湾高速铁路则实行政府支持下的BOT方式,工程总投资约合人民币1470亿元,据测算社会资金投资的内部收益率可达到20%以上,由法、德等欧洲国家为主组建的台湾高速铁路联盟以低价夺标,获准投资建设并特许经营30年,已正式签约,建设费用比原规划减少。史料还指出,特许经营引入市场机制后,民间投资者承担投融资、建设、采购、运营、市场、维护等风险,因此更重视成本控制、风险管理和提高服务质量。(史料PDF第65、66页)
产业投资基金、股票市场与债券创新
史料提出铁路产业投资基金作为融资新路,认为投资基金是联系非上市公司资金需求与投资者剩余资金的桥梁,可将社会上众多闲散资金集中起来委托专门机构投资,集中于某一产业即产业投资基金。铁路建设资金需求量大且周转期长,发行铁路产业投资基金可以筹集资金,设想成立“铁路发展基金管理公司”,首只基金发行金额可在200亿元、300亿元左右,并不得投资于证券交易,只能进行铁路建设投资,从而降低风险。史料还指出,利用股权融资是成本较低的筹资方式,可选择效益好的企业或线路改制、包装上市,如高速客运项目、行包快运公司、沿海开放地区局部铁路线等可按国际惯例组建股份制企业到股票市场融资,所募资金既可用作新线建设资本金,也可用于旧线改造。在债券方面,史料记载我国铁路自发行铁路建设债券至今,铁道部发行的铁路债券规模最大、信用水平最高,被称为“中国第一企业债”,且当前以国家部委身份发行企业债券的只有铁道部一家;债券融资成本已低于银行贷款,应纳入长期融资战略。史料还建议丰富债券品种,发行可转换债券,因其转换前属债务、转换后属股权资本,可改善债务结构,国家规定发行主体包括上市公司和国有重点企业,适用于铁路,并提及在投资公司未获批准前相关工作可由资金中心承担。(史料PDF第67、68、69、70页)
产权交易市场与利用外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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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
资料来源:国建华著《铁路·发展》,出版信息:中国铁道出版社,本文依据PDF第65—70页整理。史料文章编号:HIST-20260905-68E3044D
文档说明
本文依据铁路历史文献整理形成,属于铁道职培APP独家原创历史研究资料。仅供铁路历史研究与学习,不代表现行规章、技术标准或作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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