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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援列车的出发或返回,均应通知列车调度员及对方站。这是依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关于“救援列车的开行”的规定作出的要求。该条款的完整表述为:救援列车的出发或返回,均应通知列车调度员及对方站。如事故现场设有临时线路所时,车站值班员应于发车前,商得线路所值班员的同意。
也就是说,答案应为“对方站”,即封锁区间的另一端车站。需要说明的是,向封锁区间开行救援列车时不办理行车闭塞手续,以列车调度员的命令作为进入封锁区间的许可。当列车调度电话不通时,由接到救援请求的车站值班员根据救援请求办理,此时救援列车以车站值班员的命令作为进入封锁区间的许可。
设置这一规定,是为了让列车调度员及时掌握救援进度,合理安排人力、材料,做好开通区间后整理列车运行计划的准备;同时使封锁区间的对方站及时掌握救援进度和区间占用情况,便于接发列车和后续作业的协调配合。在高速铁路非正常情况下,车站值班员(车务应急值守人员)均应通知列车调度员(助理调度员)及对方站,与本站为同一人办理时除外。
在实际作业中,车站值班员还应将救援列车到发时刻、由区间拉回的车数以及现场救援工作进度,及时向列车调度员报告,并向对方站通报,以保证行车安全与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参考资料:
1.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关于救援列车开行的规定(现行有效版本)》
2. 《《高速铁路非正常情况下的行车指挥》(中国铁道出版社)关于救援列车出发或返回通知事项的说明》
知识来源:铁道职培APP已审核知识库(EXT-5B06225B2DFB)。
说明:本文仅供学习参考;涉及规章、技术参数和现场作业要求时,以现行有效文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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