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一步 , 微信登陆

机 车

2024-7-25 06:59| 发布者: admin| 查看: 91| 评论: 0

摘要: 第 165 条 机车按牵引动力方式分为电力机车、内燃机车,传动方式主要有交流传动和直流传动。第 166 条 机车应有识别的标记:路徽、配属局段简称、车型、车号、最高运行速度、 制造厂名及日期。在机车主要部件上应有 ...

第 165 条  机车按牵引动力方式分为电力机车、内燃机车,传动方式主要有交流传动和直流传动。

第 166 条  机车应有识别的标记:路徽、配属局段简称、车型、车号、最高运行速度、 制造厂名及日期。在机车主要部件上应有铭牌,在监督器上应有检验标记。电气化区段运行 的机车应有“电化区段严禁攀登”的标识。内燃机车燃料箱上应标明燃料油装载量。
机车须配备机车信号、列车运行安全监控系统(LKJ、机车安全信息综合监测装置 TAX  箱、机车语音记录装置、列车运行状态信息系统车载设备、机车车号识别设备)、车载无线 通信设备、机车列尾控制设备等。机车应逐步配备机车车载安全防护系统、机车限鸣示警系 统及空气防滑装置等。机车应向车辆的空气制动装置提供风源,具有双管供风装置的机车应 向车辆空气弹簧等其他用风装置提供风源;具有直供电设备的机车应向车辆提供电源。
电力机车还应配备自动过分相装置,并根据需要装设弓网检测装置等。 根据需要机车还可配备车内通信、空调、卫生及供氧等设备。

第 167 条  机车实行计划预防修,逐步推行基于大数据技术的预见性维修,开展机车主 要部件的故障预测和健康管理,实施主要零部件的专业化、集约化、规模化、集中检修。
检修周期应根据机车实际技术状态和走行公里或使用时间确定,机车检修周期及技术标 准按铁路总公司机车检修规程执行。

第 170 条  牵引列车的机车在出段前,必须达到运用状态,主要部件和设备必须作用良 好,符合铁路总公司有关机车运用、维修的规定,并符合下列要求:
1.车钩中心水平线距钢轨顶面高度为 815~890mm。 
2.轮对:(1)轮对内侧距离为 1353mm,允许偏差为±3mm;
(2)轮箍或轮毂不松弛;
(3)轮箍、轮毂、辐板(辐条)、轮辋无裂纹;
(4)轮缘的垂直磨耗高度不超过 18mm,并无碾堆;
(5)车轮踏面擦伤深度不超过 0.7mm;
(6)车轮踏面上的缺陷或剥离长度不超过 40mm,深度不超过 1mm;
(7)轮缘厚度在距踏面基线向上 H 距离处测量应符合第 9 表的规定(轮缘原设计厚度 在 25mm 及以下,由铁路局规定);
(8)车轮踏面磨耗深度不超过 7mm;采用轮缘高度为 25mm 磨耗型踏面时,磨耗深度 不超过 10mm。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上一篇:业 务 网下一篇:牵引供电

  • 铁道职培公众号

  • 扫描下载APP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 QQ: 871889019

    客服电话

    183-9671-7087

    电子邮件

    mlkj@aliyun.com

    在线时间:9:00-21:00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