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铁路护路安全影响 行车问题的警示案例 案例1 简要案情:丹东市某乡镇村民赵某波(务农,无前科,无精神疾病)在自家稻田地及周边排水沟内清理焚烧荒草时,火势蔓延造成铁路保护区内护坡过火面积约两百余平并影响行车,因其主动承认违法行为且无从重情节,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给予赵某波三百元罚款处罚。 ![]() ![]() 案例2 简要案情:3月17日14时许,某货运车辆运行至沟海线65公里500米处,司机发现前方运行方向右侧护坡有荒火,停车5分钟。造成拉屯站至牛庄站间上行区间封锁23分钟,未影响后续列车。经查,起火原因系村民李某池(无前科,无精神疾病)在铁路上行侧耕地内烧荒,因大风天气看管不善造成荒火蔓延入线路。盘锦站派出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以扰乱单位秩序给予当事人警告处罚。 ![]() ![]() 案例3 简要案情:3月17日11时许,长珲城际线80公里300米上行侧有荒火,造成长珲城际铁路上行线区间封闭,下行线限速160km/h运行。经查,烧荒人员杨某洲(无前科,无精神疾病),距入网点约30米处烧荒备耕,因大风天气导致荒火蔓延入网,网内护坡过火面积约2250平方米。造成长珲城际3根10千伏电力电缆、2根通信光缆、2根信号电缆损坏。期间共影响23趟动车晚点。当事人杨某洲以涉嫌损毁铁路设施、设备罪名,被给予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 ![]() 以上案例都是因为当事人烧荒备耕、看管不善造成荒火蔓延,进入铁路线路影响行车。 对此,中共铁岭县委政法委员会再次呼吁铁路沿线的广大村民,烧荒备耕时请与属地村民委员会联系,向镇人民政府报备,并由属地乡镇与铁路部门协调后,有序组织实施。如果发现铁路沿线火情、线路设施损坏、轻飘物挂网、人员侵入线路等安全隐患,立即向铁岭站派出所(报警电话:024-74822110),铁岭西站派出所(024-62037110)报警,或拨打119、110。 供稿:谭金林 编辑:于 宁 审核:赵宏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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